1.落实“引育用留”人才政策,引进高校毕业生2000人、创业者500人、科研团队10个以上,不断满足企业和社会人才需求。
2020年,全市引进高校毕业生2001人,完成年计划的100%;创业者538人,完成年计划的107.6%;科研团队10个,完成年计划的100%。
2.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他们赢得地位、广受尊重,放心放手发展。
在“辽宁优秀企业家”选拔中,推荐6位候选人,其中民营企业家3人;组织6家民营企业人员参加“辽宁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交流培训暨专精特新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战略研修班”,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3.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新增就业1.4万人,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大力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2020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4208人,完成年计划的101.5%;职业技能培训5.4万人,完成年计划的450%,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48亿元。
全市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47件,结案率100%;全市98个在建工程项目实现实名制、分账制、银行代发制、维权告示牌管理制度、农民工保证金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全覆盖;23个省督办历史遗留欠薪案件和4个核实线索案件全部销案,为564名农民工解决1822.19万元被拖欠的工资,实现“两清零”工作目标。
4.千方百计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020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已按时足额发放。
5.为3万名城乡劳动力提供就业帮扶。
2020年,为30757名城乡劳动力提供就业帮扶,完成年计划的102.5%。
6.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兜底就业安置实现100%。
继续实施“五个一批”就业安置措施,加大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力度。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实行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提供30个公益性事业单位岗位,共有23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2020年毕业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65人,有就业意愿的45人均已就业,其中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1人,实现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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