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12月6日-20日,市政府办公室采用技术手段与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2年第12次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抽查总体情况:目前,全市共有运行政府网站33家,检查33家,未发现不合格网站,总体合格率为100%。
(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累计检查全市各类政务新媒体69个,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为100%。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评估指标》,认真查摆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国办第三方政务公开评估取得好成绩。
(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规范建设水平。
(三)严格落实主管职责。各县区、各部门办公室应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对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工作,及时跟踪巡查,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高效有序运行。
(四)加强内容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做好内容更新,要注重信息质量,切实维护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权威性、严肃性。及时转载党中央和省级重要决策部署信息和解读,各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整体联动、协同发声,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积极培育政务新媒体优质精品账号,做大做强主账号,适应移动互联网传播规律,制作发布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面向不同平台用户提升解读效果。
(五)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填报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做好各县区、各部门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的编制工作,于2023年1月10日前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并通过各县区、各部门政府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开。
2023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