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蓝天、山川秀美、空气清新、生态宜居,这是清原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清原满族自治县始终坚持把绿色生态作为最大优势、最大品牌,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文明发展道路,科学规划,精准施策,不断强化森林管护、改善生态宜居环境,筑牢绿色屏障、清水之源和生态文明底色,有效增进百姓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清原县城居民王炜明对记者说:“抬头湛蓝的天空,身边青山绿水,鸟语花香,清原的生态环境真是越来越好,我们每天生活在美丽生态画卷里,身心非常健康,外地来的亲朋也为清原的优美环境打卡、点赞。”
生态兴则文明兴。良好宜居的生态环境备受百姓夸赞,得益于清原生态建设稳步推进。为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满乡人民生活高质量的增长点,彰显生态文明新魅力。
清原围绕“全面建设辽东绿色经济示范区”和“乡村振兴”,确定了“培育生态文明、优化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三大版块建设辽宁生态大县目标,全力实施“生态文明立县”专项整治发展战略,先后制定了森林管护、生态示范区建设、水土保持污水处理、发展生态旅游等配套工程的发展规划和系列地方性法规,并层层落实责任,纳入相关部门目标考核。全面推行林长制,细化基层林长责任,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建设水平。
不断加大植树造林、松材线虫病防治、森林抚育管护等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培育后备资源,开展全民性植树造林小开荒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两退一围等活动,扶持引导村民发展见效快、效益高的经济林。建立高效规范的森林防护与保护体系,强力推进森林资源管护与保险和松材线虫疫木除治及采伐管理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推进生态文明大县建设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高质量发展轨道。
目前,清原全县森林面积31.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71.32% 。完成小开荒退耕还林15.8万亩。目前生态脆弱地段封山育林50万亩;清理疫木70.5万株,飞防67.3万亩次,有效遏制了松材线虫病的蔓延、扩散;实现连续39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了森林健康和生态安全。先后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单位、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示范单位、中芬林业合作项目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