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经研究确定卫健系统A类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含);B类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前资格审查相关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内容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审查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在职考生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月2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
地点:县卫健局二楼会议室(清原镇清河路28号)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时到场者,按照弃权处理,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审查;
3.资格审查具体事宜,考生可与招聘单位联系;
4.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2月1日16:00前向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24—53023119清原县卫健局
监督电话:024—53022551清原县纪委监委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