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传媒网讯(抚顺日报记者 王丽)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面临较高的交叉感染和疫情传播风险,近日,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了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完善感染防控制度和预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最大程度降低感染发生率等提出明确要求。
聚焦源头健全感控组织架构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进一步履行主体责任,市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要充分发挥督导、指导职能,确保感控专职人员配备充足,建立医务人员梯队,建立医务人员上岗排班梯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有替代医务人员。严格落实感染报告制度,本单位医务人员被感染或被通知隔离等,要第一时间向医疗机构报告,医疗机构迅速摸清情况及时上报。对医疗机构内出现阳性感染者要及时处置,要按照快分、快筛、快消、快解的原则进行处置。在做好人员转运、隔离等措施后,经终末消毒并评估合格后,即可解封恢复诊疗,由新一梯队医务人员接管,减少因疫情防控对医疗机构正常医疗服务的影响。
规范发热门诊严防风险输入
《通知》 强调,为严防风险输入,所有设发热门诊的医院要严格按要求规范设置。所有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医务人员闭环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条件设置发热诊室或者发热门诊。配备业务能力强的医务人员充实预检分诊,优化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检分诊内容和流程。医院门诊出诊医师要加强流行病学问诊,早期识别新冠病毒感染临床症状。对具有可疑症状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规范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完善医院分区管控,通过分区、分片管理防止交叉感染及感染扩散。对新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务必落实“应检尽检”,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具备条件的医院可设置过渡病房。针对医院住院患者严格做好病区封闭管理,所有医院住院患者不探视,各医院可通过微信视频等形式提供服务。对临终病人,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划定区域,限定家属。对急诊、血透、介入、内镜、消毒供应中心、新生儿、产科、重症医学科(ICU)、手术室等制订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明确其岗位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全面提高感染防控意识和水平
《通知》提出,全市各医疗机构应细化本单位的感染防控全员培训方案并开展大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专科医院及中医医院等,进一步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开展大培训,培训对象覆盖全体医务人员以及医疗机构的管理、后勤等人员,并组织培训效果考核。同时,医疗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医务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医疗机构要强化医务人员标准预防,配齐配足防护物资,重点强化防护服的穿脱,规范操作。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要落实监管责任,要迅速成立工作组加强监督和业务指导,及时排查医疗机构内感染风险,查找短板不足,持续改进提高。针对感染防控措施不落实的医疗机构要督办整改,必要时将予以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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