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
2022年,辽宁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公开发布《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以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筹划谋划、领导督导有力;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诉求,分工协作、组织落实有序;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严查破坏营商环境腐败行为,解决问题、查办案件有效。一年来,全省共立案622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47人,移送司法机关439人;督促政府兑现承诺2641条、清偿拖欠账款101.52亿元;推动司法机关拨付逾期执行款20.68亿元;辽宁招商项目数量、签约额度强势增长,营商环境监督行动产生了强大的监督效能,达到了“一年攻坚突破”的预期目标。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以惩治阻碍辽宁振兴发展的腐败毒瘤和作风顽疾为抓手,持续深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落实机制、问题线索查处机制、治理效果公开机制,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坚定不移向“三年显着见效、五年全面优化”行动目标迈进,以纪检监察“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以营商环境之变推动辽宁政治生态向上向好、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重要指示精神,在全面起底问题线索的基础上,省纪委监委决定2023年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问题清单由省纪委监委分期分批交办、领办、督办、核办)。
一、监督原则
(一)坚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滴水穿石”的劲头、钉钉子的精神,虽小必治、虽难必办、虽往必查、虽远必追、虽亲必究,全面清除破坏营商环境的毒瘤。
(二)鼓励主动担当作为。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把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区分开来,尽职免责、整改减责,推动形成领导为干部担当、机关为基层担当、政府为企业担当的“担当生态链”。
(三)统筹数量质量分量。数量上,要形成整体推进、决战决胜态势,做到群众反映什么突出问题,就查办和推动解决什么问题;质量上,依规依纪依法监督解决,确保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分量上,严肃查办一批有代表性、标志性典型案件,发挥查办案件对改善营商环境的穿透和震慑作用。
(四)有力有效终结问题。把问题诉求是否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是否满意作为终结问题的标准,坚决防止以部分解决作为全部解决、以态度满意作为结果满意、以程序终结作为问题终结。
(五)坚决保障振兴发展。坚持以高质量监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让“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清理措施
(一)督促“一把手”亲自抓、带头抓。督促“一把手”亲自调度、深入调研清理行动,采取“蹲点式”方法解难题。纪检监察机关每月通报“一把手”推动解决问题的工作动态和实际成效;对企业和群众合理诉求逾期未解决或解决后不满意的,及时查明原因并约谈“一把手”。
(二)三级联动查处案件、督促履职。省纪委监委负责查处大案要案,督促行业部门履行监管指导责任,研究提出破解难题的创新性举措。各市纪委监委聚焦“八个环境”监督重点,开展常态调研走访、随机明察暗访,负责查处有影响、有分量的案件,纠治“躺平”现象、“中梗阻”问题。县(市、区)纪委监委紧盯窗口单位、企业项目,严肃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和“小鬼难缠”、吃拿卡要、久拖不办、推诿扯皮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选取小切口精准整治,坚决防止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越往下监督力度越小。
(三)实行台账化管理办理。省纪委监委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属地、属事责任分级分类建立分账。其中,反映“放管服”不到位等投诉类问题,转政府职能部门办理;反映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有案不立、久审不结等涉法涉诉类问题,转政法委办理;反映司法、执法、审批、监管、中介权力运用等检举举报类问题,转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四)“双向督办”推动问题动态清零。各地区各部门跟踪掌握本地区本系统办理情况,谁交办、谁督办,谁办理、谁反馈,办理情况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通报移送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每月跟踪调度,对账督账、事结销账。省纪委监委适时抽查核办一批重难点问题,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交真成绩单的,严肃查处问责。
(五)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对县(市、区)开展“常规+营商环境专项”巡视,采取上下联动方式,指导督导市县巡察机构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起底群众反映强烈、市场主体关注及掣肘政策落实、机制运行的堵点问题。对巡视各市和省直单位发现的营商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六)扎实清理政府拖欠账款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清欠账款行动,推动政府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欠款增量,有效清除欠款存量;确有困难无法短期内偿还的,督促制定还款计划,并取得企业理解同意。对还款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确保不发生二次失信。
(七)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各地区各部门运用大数据监督,定期分析域内营商环境突出问题,聚焦政府不兑现承诺、涉企案件执行难、招投标不公、群众办事难等问题,确定1至2项专项行动,整合力量集中攻坚,以点带面、提质增效。
(八)助力企业即时全程享受政策。推动建立营商政策公开平台,谁制定、谁发布、谁宣传、谁完善,让市场主体第一时间享受到惠企政策红利,实现网上申报、直达快享,扩大“免申即享”改革范围。重点整治惠企政策补贴资金到位不及时,利用惠企政策信息不对称、不透明搞寻租设租等问题。政策落地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考核范围。
(九)推动升级12345政务服务平台。把12345平台建设、管理、运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推动系统配置、智能运行、辅助决策、考评机制等功能全方位提升,实现全省平台标准统一、数据贯通、机制完善,打造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的基层治理综合平台。
(十)公开晾晒“成绩单”。纪检监察机关每月向社会通报监督行动进展情况,展示解决问题“成绩单”,通报经验做法,曝光典型案例,请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评价监督效果。
三、工作保障
(一)统筹推进“三个万件”行动。省市县乡四级纪委书记牵头负责,“室组地”协同联动,统筹推进“万件清理”“微腐败”大清扫和“万件化访”行动,合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省统筹处置检举举报和信访问题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三个万件”行动。
(二)纵深推开“体验式”“沉浸式”服务。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领难点堵点问题,主动深入群众和企业倾听意见建议,用心用情用力解决问题。通过亲身办、代理办、陪同办等方式,查找问题症结,推动流程再造。
(三)督促推广创新试点改革措施。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督促政府职能部门打通隐性壁垒、强化业务协同、共享政务数据、优化涉企服务,推动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和进一步简政放权,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掌上办、“一件事一次办”。
(四)监督推动在稳增长中改善营商环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纠治将“防疫至上”等同于“人民至上”,既监督检查过度防疫问题,多整改、少问责;又注意查处疫情防控中的“四风”问题,督促政府及职能部门科学精准、扎实推进防控工作,推动精准施行减税降费、畅通物流“主动脉”、促进“微循环”,减轻企业负担。
(五)有力推动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指导案发地区或政府部门开展警示教育,针对突出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把查处问题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优化营商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委要管、政府要抓、市场主体要配合、专家学者要发声、群众要参与,营造振兴声势,凝聚发展合力。坚持为党监督、监督为民,准确把握营商环境问题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防止权力为不法资本代言,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以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动政治生态根本好转。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依规依纪依法打击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保底背书,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辽宁振兴发展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本方案开展行动,不再另行制定文件。